有部分当事人认为,有些案件,即使法院判决之后,如果按照判决履行,对方也无可奈何。但是随着最近最高院对法院执行方面的力度加强,对被不执行人的不履行判决行为作出各种限制,迫使被不执行人不得不按照判决履行。
夫妻离婚后,前妻“赖”在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里不愿搬走。无奈之下,男方只好向法院求助,岂料法院强制执行后,女方依然强行入住。不久前,岑溪法院法官和派出所民警经过8个小时的调解,女方终于主动搬离。
离婚仍恋旧家
2009年,何先生与杨女士结婚。婚初,两人感情尚好。为了装修何先生婚前在岑溪市购买的某栋房屋,杨女士将自己的积蓄1万元投入其中。此后,两人婚后因生活琐事争执不断。2013年4月,何先生向法院起诉离婚。同年10月,法院依法判决何先生与杨女士离婚,并对两人的共同财产进行判决,何先生支付杨女士经济补偿金2万元。
离婚后,由于杨女士继续强行居住在何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屋内。2013年11月,何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杨女士搬离该房屋。2014年1月,法院依法判决杨女士停止居住、使用该房屋并立即搬离。
法院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杨女士拒不履行搬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交还何先生的义务。无奈之下,何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法院向杨女士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其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3日内搬出房屋,但杨女士以各种理由拒绝搬出房屋。经执行人员多次调解无效后,2015年1月,岑溪市法院对此案进行强制执行,将杨女士的物品搬到指定位置,然后将房屋交给申请执行人何先生。
令何先生想不到的是,执行人员离开后,杨女士随即以爬墙、撬门的方式,强行进入该房屋并继续居住。执行人员获悉此情况后,即通知杨女士到法院,对其进行教育动员并责令其搬出强占的房屋,但杨女士还是拒不履行。
女方主动搬离
7月20日,何先生和杨女士再次发生激烈冲突。7月27日,岑溪市法院联合辖区派出所再次处理该案。刚开始,杨女士向何先生提出高额补偿,双方僵持不下。经法官和民警长达8个小时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了协议:何先生一次性补偿杨女士人民币8000元,杨女士则主动搬出房屋。
7月28日上午,法院办案人员及派出所民警监督、协助杨女士将其物品清理打包并搬出房屋。当晚8时30分,杨女士的物品全部装车完毕,踏上回湖南老家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