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聚焦
周婷与父母决裂跟马宗海结婚,婚后又为他放弃事业,却仍敌不过他一再花心,只落得“净身出户”。
已查明马宗海婚前偷偷转移财产,但现在已离婚大半年,周婷还能否向前夫追讨被转移的财产?男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她该如何追讨?周婷生活困顿,如她想再嫁,能否把孩子的抚养权还给男方?
倾诉人:周婷 27岁 暂无业倾诉
时间:2012年3月11日
倾诉回播
周婷第一次拨通记者电话时,显得很犹豫,“我还没想好。”一周后,她才再次拨通电话,明确求助。
没结婚就磕碰
我跟马宗海的恋情一开始就是磕碰。我是本科毕业,相貌气质都不差,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被仅中专文化、满嘴跑火车的他耍得团团转。眼泪都为他流干了。
2005年,我跟宗海在一次聚会上相识。他羡慕我学历高,且他当时刚失恋。
之前,我没谈过恋爱,在他狂热的攻势下,很快就坠入爱河。我的家人朋友都劝我别跟他在一起,比我大4岁的他虽然事业小成,跟人合伙办网络公司,但他举止粗俗,显得不是那么有教养。可我当时被他哄得服服帖帖的,还觉得他为人很有男子气概。
2006年底,我答应了宗海的求婚,并同居。有一次,他的QQ没关,我看到他在跟一名叫“霏霏”的女网友聊天,其中一句话深深地刺伤了我的眼,他对霏霏说,“只要你同意,我马上就可以跟她取消婚约。”但霏霏却打了个笑脸回避了他的话。我当时非常伤心,但宗海很主动地跟我坦白了,霏霏是他的前任女友,女强人,此前嫌他没出息就跟他分手了。但他狡辩这次只是跟霏霏开玩笑而已,“我跟霏霏很久没联系,套个近乎。”
我在犹豫中把这件事告诉了从小玩到大的好友李洵,她非常生气,再次觉得宗海靠不住。但在宗海的甜言蜜语里,3个月后我仍嫁给了他。父母气得不再跟我来往。
刚生子他要离
婚后,我是个贤妻良母。宗海很忙,早出晚归。我听从他的建议,特意辞掉工作照顾他的起居,并安心在家“造人”。
2009年底,我们的儿子小成出生了。我在怀孕和刚生孩子的时候,是最需要人照顾的,但宗海那时每天别说照顾我,还嫌我对他照顾得不够好,说东说西。那时,经济形势不好,宗海的公司找银行贷款一直没批下来,他天天在家说,一个人赚钱太累,羡慕人家“夫妻档”。他这些话,把我气得眼泪哗哗直掉。
宗海平时业务上有那方面应酬,我都忍了。但孩子9个月大的时候,我发现了宗海的“婚外恋”:他从外地回来时,包里还放着没用完的避孕套。他开始还有些神色慌张,很快就镇定自若地说,那是在宾馆里拿的,“反正别人也没注意,不拿白不拿。”他这么贪小便宜,住宿费怎么一晚上都要花上七八百元?
见我不信,宗海索性向我摊牌,他在我怀孕时就跟一个叫段琦的女人好上了,是“真爱”,对方人很聪明,不像我这么笨,在事业上可帮他。宗海趁势向我要求离婚。我不同意。
因为当时孩子还没满一岁,宗海后来知道自己离不掉。他表现得很后悔,同意悔过。
他已高调再婚
但去年3月,宗海要求离婚。他是铁了心要离,每月在家住不了一周。我跟他稍有不合,他就对我拳脚相向。我没上班,在家照顾孩子,找他要生活费,他就是一句话,“没钱”。而且他还告诉我,他在外面生意没做好,欠了一屁股的债。
去年5月,我被他逼得没办法后,只好同意跟他离婚。这两年,他的公司经营状况很好,但我们没买房。离婚时他只给了我不到一万元现金,让我以后自己找工作。段琦不想当后妈,小成跟着我。
我们离婚不到一个月,宗海就跟段琦高调结了婚。而更让我生气的是:段琦才23岁,大学刚毕业,家境一般,哪能一结婚就买得起新房,一辆10多万元的经济型轿车。知道我这边的情况后,密友李洵自告奋勇地帮我找人调查,却发现宗海的亲哥哥在我们离婚前夕,账户上突然多出共计50多万元现金,汇款人正是宗海。而买这些房、车的钱也是从他哥哥的账户上划出的。
我被宗海气得当场昏厥,他做人太绝情了。这10个多月来,他一分钱的抚养费都没给过我,更别说打个电话来关心一下孩子了。那几千元现金早用光了,孩子又小,不好找工作,我举债度日,受尽白眼。我对他情深义重,为他跟父母决裂放弃事业,却变成他离开我的借口,说我“一点用都没有”!我才27岁,就离异带了个两岁多的孩子,真后悔得连死的心都有了!
(口述实录 文中人物为化名)
法律援助
本期特邀律师程汉陵 湖北天空律师事务所
暂时无业,独自抚养小孩的周婷生活已陷入困境。针对周婷目前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本期特邀嘉宾程汉陵律师已为她做出详细解答。
1.周婷:宗海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婚前偷偷地把财产转移到他哥哥名下,他的做法是否构成违法?而且,他这么做导致了我们协议离婚时,分配财产的不公平,这个离婚协议是否还有效(我想据此跟他复婚)?
程汉陵:马先生与周女士离婚时“偷偷”转移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显属违法。
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周女士与马先生“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无效或可撤销。
但周女士与马先生“离婚协议”中“离婚”有效,不能反悔或撤销,更不能据此“复婚”。复婚必须两厢情愿并在双方单身前提下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周婷:我该怎么找法院要求重新分配婚前财产?我能分得多少财产,能否把我已查明的宗海给新婚妻子购买的新房、车等分给我?
程汉陵:周女士应在一年内就“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部分提起诉讼。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鉴于已查明马先生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的房、车等,周女士有权要求重新(再次)分割(已查明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可“多分”,马先生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但鉴于房、车权属已依法登记在他人名下,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除非现权利人自愿变更登记,周女士只能享有房、车的一样价值的(应分得的)财产权利,而不能获得“变更”房、车登记的所有权属。
3.周婷:我跟宗海离婚已有10个月了,但他没支付过一分钱的抚养费。我现在没稳定工作,生活困难根本没法独立养孩子,但多次向他要抚养费他也不给。我应该怎么向他追讨抚养费?
程汉陵:这种情况下,周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马先生按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定期(或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
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有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等。
4.周婷:朋友已给我介绍了一名对象,但他也离异有两个孩子。男方觉得经济负担较重,希望我能把孩子给前夫抚养。我不知道在孩子约定交我抚养后,还能否将孩子还给前夫?
程汉陵:周女士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将孩子给前夫抚养。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周女士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不能仅以个人“感觉”,必须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并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
记者手记
婚姻价值观的多元化
就如每个人对爱情的看法不同,很多人对婚姻的看法也不同。
有人认为婚姻是与相爱的人白头偕老,也有人认为结婚就是“搭伙过日子”,管它爱不爱;有的人认为婚姻是种“契约”,结了婚就意味着向对方承诺互相忠诚,还有人觉得婚姻仅是找个人生孩子……
在社会价值观呈多元的情况下,出现这种现象很正常——每个人此前必须满足“社会共性”,但现在“个性”正苏醒。社会进程已允许人们的想法,跟几千年来“农耕文明”的大一统价值观有所不同。这种不同最后也投射在婚姻模式上。
据记者观察,现在人们对婚姻的价值观千差万别,呈现“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立体多层面。开放的很开放,传统的很传统。不同的,甚至带着“个性”的婚姻观出现,往往也很难以简单的对或错来衡量。
但是,夫妻俩在婚前彼此了解,婚后保持趋同的价值观非常重要。简言之,如果夫妻之间大的原则是一致的,且互相尊重,那么小的磨擦均可在婚姻框架内得到解决,反之就易“翻船”。
而对方的婚姻价值观是什么?你在结婚前考虑好了没?他(她)在婚后有所改变吗?
目前,国人离婚率正越来越高,原因也越来越多。部分情况甚至变得让旁观者难以接受。
但我们仍有理由对未来充满希望:不同婚姻价值观的出现并非坏事,这一方面说明人们的迷惘,另一方面也说明很多人正努力寻找一条更适合自己的模式。但像本案例中的双方,谁对谁错已不再重要,要明白的是,在选择前,你考虑好了吗?你认清楚你选择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