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甲乙结婚6年,婚后不久甲就有了外遇。一次乙在家碰到甲和一女人裸体睡在一起。请问:这能否作为婚外情的证据?乙取证时应注意什么?乙可否请求获得赔偿? 【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的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乙想证明甲存在婚外情的情况,可以收集以上证据种类的证据来证明,如书信、照片、录音资料,证人证言等。但需要注意的是,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否则取得的证据无效。 另外,根据《婚姻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离婚时乙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确定,也可以根据甲的经济情况酌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