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某、牛某均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于1 990年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常某、牛某由于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常某认为自己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把牛某赶回娘家后,又与另个姑娘马某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马某也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事后,牛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处常某重婚罪。
如前所述,重婚包括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法律上的重婚”,以及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蛄婚,但却与他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事实上的重婚”。因此,不仅一个人分别与两人或两人以上登记结婚构成重婚,而且一个人分别与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形成事实婚姻也构成重婚。只要构成重婚,无论其以何种形态表现出来,均是对婚姻法上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公然破坏,不仅应予禁止,而且还将受到刑事制裁。因此,两个同时成立的事实婚姻,仍然构成重婚,是法律所禁止的。
本事例中,常某分别与牛某、马某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同居时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所以常某与牛某、马某分别形成两个事实婚姻关系,其行为构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