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张先生隐瞒巨额债务与魏女士结婚,且婚后擅自将小姨子的汽车作了抵押。为此,魏女士向法院提出离婚。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同意魏女士的诉讼请求。
魏女士和张先生于2011年6月登记结婚。据魏女士说,婚前她对被告没有太多了解,婚后发现他在婚前欠债60万元,却完全没有告知自己,且婚后擅自将她的存款挥霍一空,还偷拿她妹妹的汽车手续办理抵押债务。为此,婚后不久二人就分居。
据悉,魏女士去年曾起诉离婚,经调解后撤诉,但双方关系一直没有缓和,至今分居已有两年。
张先生不同意离婚。他说,二人自由恋爱结婚,有感情基础。婚后虽然一直分居,但他多次找原告沟通,希望缓和关系。张先生承认婚前确实有40多万元债务没有还清,也没有告诉原告,但现在钱已还得差不多。关于抵押汽车一事,他也向原告及家人道歉了。
法院认为,被告在婚前及结婚后一段时间对原告隐瞒其欠有巨额债务的事实,对双方感情造成伤害。加之双方结婚后不久就分居生活,说明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判决二人离婚。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