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微博)讯 赵某和妻子裴某结婚十几年,但妻子却和其他人产生感情,突然提出离婚。难以接受的赵某找到二人,在与情敌安某互殴的过程中失手将对方扎死。日前,北京市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赵某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49000余元。
检方指控称,赵某和妻子裴某结婚十几年,去年妻子结识了男子安某,二人随后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从去年4月开始,男子安某对裴某展开追求,裴某便想和赵某离婚。去年9月,裴某离开家,住进了安某家里。她给丈夫留下了一封信,提出离婚。案发前一个小时,她接到丈夫让她回家的电话,但是她拒绝了丈夫的要求,并表示要和安某结婚。
去年9月27日21时,赵某持刀来到丰台区大灰厂东路六环桥下与安某、裴某见面,见到两人在一起的赵某一时失去了理智,他先拉开副驾驶位置的车门,对着妻子的脑袋打了一拳,安某立刻下车,与赵某开始互殴。
据赵某供述,他与安某厮打过程中被对方打得他两只眼睛都看不见了。他又被对方搂着脖子按倒在地上,这时他掏出刀来,连扎好几刀。在两人厮打过程中,赵某持刀刺中安某右胸和左肩,致安某死亡,发现对方没有了气息,赵某逃离现场。
但赵某还没到家就接到家中亲属打来电话称警察已经来到其母亲的家里,于是他赶到母亲家,向警察自首。在法庭上,赵某的辩护人认为,案件事出有因,被害人一方有一定的过错,赵某认罪态度较好而且平素表现良好,请求对他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对方死亡,故意伤害罪名成立。但现有证据证实,被害人安某与赵某妻子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对本案发生有一定作用,而且证据也证实被害人死于双方互殴,对赵某辩护人的意见,法院可以酌情采纳。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判处他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49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