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定安男子黄某家境殷实,和同学苏某早恋,婚后育有2个女儿。今年5月,黄某以夫妻分居多年,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遭到苏某拒绝。她说丈夫在外面有了情人,厌倦了她。定安县法院认为,苏某同意给机会让其改过,黄某应珍惜十几年的夫妻感情。不久前,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黄某介绍,他上初二时和同学苏某好上。初中毕业后,双方开始同居生活。1999年和2005年,他们先后有了两个女儿。2009年4月,他们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黄某称,2009年6月至2012年5月,他孤身一人到北京工作,和妻子过着分居的生活。
2013年3月,黄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定安县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调查,以双方感情有和好的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
今年5月,黄某再次向定安县法院提起诉讼。
“丈夫起诉离婚是因为他在外面有了情人。”苏某说,读初中时10多岁的她和黄某早恋,两人建立恋爱关系到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这期间共同生活了10多年。2009年之前,她一直和丈夫在北京一起工作、共同生活。春节回海南过年,都是住在婆家。2009年她先回海南,丈夫仍在北京打工,直到2012年才回海南。
“我没有嫌弃过婆家,这是丈夫为了离婚而编造出来的借口。
日前,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苏某提供了5张黄某与一女孩的亲密相片,拟证明丈夫在外面有了第三者并与其同居。黄某对这些照片的真实性没有异议,称与对方只是朋友关系。
苏某称,她不同意离婚,但如果丈夫执迷不悟,坚持离婚,她只能无奈尊重丈夫的选择。“丈夫在外面有情人才导致离婚,在婚姻生活中存在严重过错,我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苏某恳请法院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判决两个女儿由她抚养,丈夫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两个女儿成年,同时丈夫需赔偿她5万元。
法院认为,黄某和苏某的夫妻感情基础较为牢固。夫妻间应互谅互让、相互理解,以慎重负责的态度对待婚姻、家庭关系。遂再次驳回离婚诉求。(记者 吴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