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潘从武 法制网通讯员 饶俊华
夫妻缘尽,本可好聚好散。现实中,有些人不仅不念及旧情,甚至让亲朋手持假借条将自己或配偶诉至法院“讨债”。
近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了解到,该院连续遇到因离婚引发的3起虚假诉讼案件。
离婚,丈人一怒诬告女婿
乌市市民姜先生和冯女士结婚多年,几个月前正闹离婚。
6月初,姜先生突然收到一张传票,他被老丈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30万元。
法庭上,老丈人出示了一张30万元的借条,借款人是姜先生。姜先生告诉法官,借条是醉酒后被妻子强迫所写。“我全部积蓄就这些钱,都给他了。”老丈人说,女婿是想赖账。
女婿却大喊冤枉:“我敢对天发誓,我没借过钱,我借这么多钱拿去干啥啊?”
虽然法官也怀疑借条的真实性,但姜先生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证实。最终,沙区法院一审判决姜先生还钱。二审时,姜先生提供了录音证据,并说服丈母娘出庭作证,证实借条是在醉酒后写的,实际并未借钱。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姜先生不必还款。
为分财产丈夫冒出20万“债务”
吴先生和林女士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还未办理手续,两人却被人告上法庭,要求还20万元债务。
原告林强是浙江的一个老板,开庭时,林强并没有出现,代理律师称,吴先生借了林强20万元,有借条为证,要求夫妻俩偿还。
“借条是我打的,确实借了20万用于做生意。”吴先生说。
林女士却一口否认,“我从来不知道借钱的事,这个借条绝对是假的!”
休庭时,法官发现吴先生和林强的律师在一起嘀咕什么,一问才知律师是吴先生帮林强请的。“林强忙生意没时间,就让我帮他请个律师。”吴先生解释。
办案法官说,一般讨债的和欠债的对簿公堂都是针锋相对,如此“和谐”令人觉得蹊跷。为调查真相,办案法官专程到浙江找到原告林强调查,却被告知“对借条没印象”。
通过调查,20万元债务是虚假诉讼。“如果认定债务属实,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这20万将被扣除,男方则变相多分得20万财产。”办案法官说。
法院随后驳回了林强的诉讼请求,而原告也未再提起上诉。
夫妻反目,联合亲戚“讨债”
汪先生和妻子小娜准备协议离婚期间,汪先生的妹妹将哥哥告到法院,称其在两年前曾借30万元给哥哥,这30万元属于哥哥和嫂子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夫妻俩共同偿还。
法院开庭时,汪先生承认是他的借款行为,并承诺一个月后还清借款。
几天后,小娜的妈妈也将女儿诉至法院,称女儿也曾向她借款40万元,并拿出借条。
妹妹告哥哥欠钱不还,妈妈诉女儿借钱不给,这种巧合引起主审法官的注意,经深入调查发现,这都是汪先生夫妻各自为了在离婚后能多分到财产,联合亲属设下的“圈套”。
法院最终查明事实,分别驳回两方家属的诉讼请求。
法官:恶意虚假诉讼将被追刑责
乌市沙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刘俊伟说,虚假诉讼不仅来自亲戚之间,好朋友有时也会充当造假者。
记者从乌市水磨沟区法院获悉,近两年,随着民间借贷诉讼增多,虚假诉讼案也时有发生。
乌市沙区法院民一庭庭长缪晓丽介绍,2013年,乌市沙区法院受理民间借贷诉讼200余件,其中因离婚引发的诉讼100余件,而这里面涉及虚假诉讼的占10%左右。“如果是恶意诉讼,严重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