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大量个人隐私,一般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都将不公开审理,这体现着法律对当事人隐私权的极端尊重与保护。
从6月11日至18日,演员黄奕与丈夫黄毅清就双方是否各自出轨,黄毅清是否实施家暴等问题在网络上展开隔空对骂,引发诸多关注。事实上,无论真相如何,双方行为都使对方名誉受到了严重贬损,并不妥当。
如果双方真要离婚,相关情节是案件审理过程中所需查明事实。如果事实无法查明,则由主张方承担相应举证失败责任。然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在实践中,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大量个人隐私,一般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都将不公开审理。这正体现着法律对当事人隐私权的极端尊重与保护。
在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仅法院有对外不公开信息的责任,当事人也有对相关隐私进行保密的义务。而从双方目前提供“证据”看来,相关指责都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在此前提下,将之公布于众,并不理智,也难以服众,甚至还将引起除离婚案之外的名誉权纠纷,不仅给己方带来不必要的赔偿损失,更徒增双方诉累。
而另一方面,除了“互相忠实”,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相关尊重”的义务。这个义务在于即使双方均已下定决心离婚,但也应当“好聚好散”,对对方保持最起码的尊重;即使对方存在过错,也不能毁了对方而后快,尽量为对方利益、名誉、未来生活做出考量。
更重要的是,这场婚姻还涉及未成年子女,双方都有责任尽最大可能使子女因父母离婚所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而父母之间如此公然彼此诋毁,将对孩子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还须三思而行。
不得不说,这场婚姻“前离婚阶段”,双方都开了坏头,远离了“相关尊重”的轨道,诉诸于网络言语暴力,这对各方都有害无益。在“离婚大战”剑拔弩张的情形下,双方的言行还须早日回到彼此尊重轨道,恪守家庭伦理,遵守法律底线。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仍然继续实施诋毁行为,另一方都可以通过另行诉讼主张权利,让对方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如果任何一方将不恰当的夫妻私密公布于众,另一方也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行为禁令”。法律还规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可见,只要进入诉讼阶段,法院也可以视当时具体情况,发出禁令,以维护双方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