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女子陈某通过网络结识比自己大8岁的因病截肢的北京男子张某,结婚一年后,连续3次起诉残疾丈夫要求离婚。近日,考虑到两人感情确已破裂,房山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陈某诉称,她和张某于2010年7月通过网络认识后,于2011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生活习惯不同难以沟通,自2012年7月分居至今。陈某认为她和张某的感情已无法修复,所以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此前,陈某分别于2012年9月和去年7月两次起诉要求离婚,均被法院驳回。
法庭上,张某坚决不同意离婚。“我就要我媳妇,不要任何财产,如果法院要判决我们离婚,就把我也判给我媳妇吧!”张某情绪激动地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2月27日,张某因病截肢。双方结婚时,陈某知道并接受张某已截肢的事实。婚后因性格和生活习惯不同,多次产生矛盾并分居。法院认为,张某与陈某二人夫妻感情已破裂,准予离婚。至于婚后共同财产问题,陈某主张另案解决。
(原标题:妻子三诉截肢丈夫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