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的夫妻,却因妻子迷上广场舞而形同陌路,甚至大动干戈。近日,昭通市永善法院成功调解了这一起在当地因跳广场舞闹得沸沸扬扬的离婚纠纷。
刘刚与刘丽于1983年结婚,此后生育了3个子女,现均已成家立业。夫妻二人经营了一家夜宵店,靠着勤劳的双手,从一无所有,到现在在镇上最繁华的地段拥有了一幢大房子。几个女儿也常常带着外孙、外孙女来看望二老,一家人其乐融融。
然而,一年前刘丽迷上了广场舞之后,家庭生活就发生了变化。每天下午,广场上的音乐响起后,刘刚就会对即将出门的刘丽唠叨“都不知道你着了什么迷,跟着一帮年轻人瞎折腾,你再去我就打断你的腿。”刘丽总是不以为然地回答“这既能锻炼身体,又能打发业余时间,有什么不好。”一次、两次、三次……,刘刚终于忍不住了,找人写了诉状,起诉与刘丽离婚。
法庭受理案件后,认为刘刚夫妻结婚30多年,夫妻感情基础是有的。为了缓和夫妻二人的矛盾,法官多次找刘刚谈心,在沟通中了解到他并不是不支持妻子跳广场舞,只是由于儿女们都在外,每天当妻子出去跳广场舞后,他就得一人为夜宵店的开工准备材料,既辛苦又没人理解。而刘丽也表示以后会多以家庭为重。最终,刘刚撤回了起诉,夫妻俩高高兴兴地离开了法庭。(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