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6月9日讯(肖海军 记者 陈连波)俗话说,糟糠之妻不可弃。然而,达州开江男子小万却在结婚1年后,因房屋拆迁获得巨额补偿,便以妻子爱撒娇、脾气古怪为由诉求离婚。最终,法院认为其不符合离婚条件,依法驳回了小万的离婚诉求。
据悉,小万与小梅2012年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两人登记结婚。虽然婚后两人未生育子女,但双方的感情却尚好。
但是,平静的家庭生活却因为房屋拆迁而起了波澜。2012年,小万居住的地方被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小万与小梅结婚后不久,小万家正式签订拆迁协议,不仅分得三套安置回迁房,还获得80多万赔偿款。因为小万不愿意这些财产被妻子分得,所以对小梅多有隐瞒,小梅气不过,小两口三天两头的吵架。
在法院审理中,小梅称,自己在家中并不受欢迎,公婆也借各种小事为难自己。小梅表示,小万离婚的真实意图是想独占拆迁财产,认为凭借这些财产自己可以另觅贤妻,故此向法院提出离婚。
最终,法院认为小万提出的离婚诉求不符合离婚条件,并依法驳回了小万的离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