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闹离婚而埋怨老丈人不为其说话,王康酒后来到岳父家竟对老岳父大打出手,致岳父重伤,构成八级伤残。日前,泾县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王康因妻子与其闹离婚而对岳父母心生不满。2011年9月11日傍晚,王康酒后来到岳父家,岳父正在门口砍柴,王康踢了岳父一脚,后又拿起一把小竹椅朝岳父打去,岳父用手遮挡,胳膊和手被打伤。一位村民见状从中劝阻,王康又持竹椅砸向岳父,砸中了岳父右眼部,当即将岳父砸倒在地。
经鉴定,其岳父属重伤,伤残等级为八级。2014年1月4日,王康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月23日,王康亲属与岳父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王康亲属一次性赔偿了岳父经济损失2万元,取得了谅解。庭审中,王康自愿认罪。(当事人均系化名)
记者 方佳伟 通讯员 朱木平 郭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