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涛)父亲在厢房内煤气中毒,儿子见状明确说不履行赡养义务,理由是离婚协议已约定涉诉房屋归其前妻。父亲张老汉一怒之下起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要回部分分给儿子的财产。
张老汉诉称,1981年,他在顺义区某村建有正房5间、东厢房2间。1987年8月15日,他给两个儿子分家,将上述房屋分给被告张某,前提条件是张某要履行赡养原告的义务。随后,他一直居住在该宅院东厢房内。
2013年9月,被告张某和其妻王某开始翻建房屋。12月,张老汉在西厢房居住时煤气中毒,屋里也没电,无法正常生活。而张某却明确表示不履行赡养义务,并拿出2013年2月与王某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约定涉诉房屋均归王某。张老汉认为,如果二被告真离婚,不可能事后翻建房屋,至今还共同生活在一起。被告的行为应当受到道德谴责、法律的判处,请求法院判令涉诉宅院北正房东数2间归其所有。
被告辩称,在张老汉煤气中毒前曾劝告其不要烧炉子,但张老汉不听劝告,造成煤气中毒。他认为自己没有不赡养张老汉,不同意张老汉的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