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白山讯 近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丈夫生活过分节俭、算计,引发妻子不满,致使夫妻二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
李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交往期间,王某发现李某勤快、任干,虽说在煤矿下井工作特别辛苦,但从不请假,唯恐请假耽误工作,得不到满勤奖。王某认为李某能过日子,值得托付终身,便与李某登记结婚。
不料,婚后生活期间,李某每月只给王某生活费1000元,剩余工资4000余元自己握在手里。就是给王某的生活费1000元,还要求王某每花一分钱都要记账,水果只能买减价的,不能买新衣服,哪怕有几元钱没记清楚,轻者辱骂,重者拳脚相向。
婚后4个月,王某便向江源区人民法院提出要求与李某离婚。经法院调解,李某在法庭上表示,因自己从小穷怕了,害怕过没钱的生活,表示自己改正错误,只要妻子不乱花钱,可以将工资全部交给王某,充分信任妻子。李某的诚意打动了王某,王某撤回了起诉。
不料6个月后,王某又提起了诉讼。王某诉称,李某只将工资交出了半个月又要了回去,理由是王某赶集买了一只鸡,不过日子。以后的日子跟以前一样,吝啬得不得了,自己实在是无法过这种生活。双方最终解除了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