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面对高额的房价,年轻男女为了共同出资买房,先登记结婚,待新房装修后再办婚礼,这已成为当下年轻人缔结婚姻中比较常见的模式。同时,在订婚时,男方付彩礼也是普遍存在的习俗。然而在装修、筹办婚礼期间发生矛盾闹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本期法律新闻,我们找了宁波北仑法院的法官以及专攻婚姻法的律师,一起讨论关于彩礼、嫁妆的法律问题。正在筹备婚礼的新人们不妨看看,避免今后发生纠纷。
未办婚礼先闹离婚
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2012年5月,宁波的宋先生和赵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不久确立恋爱关系。十一假期见过双方父母后,都比较为满意,两家人就此定下婚约:计划先买房,等房子装修后再结婚。在买房过程中,因为要共同支付首付、办理公积金贷款等事项,双方决定先领证,再买房再办婚礼。
2012年12月8日,两人举办了订婚仪式,按当地风俗,宋先生给赵女士母亲彩礼10.8万元。12月12日,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结了婚,当月底,两人还共同出资买套房子。
一切看起来进行得很顺利,然而,在筹办婚礼时,两家人起了争执,先是宗教信仰、婚礼安排产生分歧,接着两人又因为装修风格产生摩擦,矛盾越积越深,两家人甚至大打出手。
闹成这样,这对新人还没来得及办婚礼就先闹起了离婚。
去年7月,宋先生到宁波北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返还彩礼10.8万元。
赵女士说,离婚、分割财产都没问题,“但是彩礼不能退,已经登记结婚了,彩礼是婚前的赠与,而且也不是给我本人的,更何况在筹备婚礼中,这钱已经花去大部分,不应该再返还。”
庭审中,双方又闹了起来。法官赶紧做调解。
法官说法
要求返还彩礼法律支持哪些情况
承办法官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过较为详细的规定。
有三种情形法院应当支持返还彩礼,第一种: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种: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三种: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后两种情况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本案,承办法官解释,属于比较典型的第二种情形,宋先生和赵女士登记结了婚,但到起诉前双方并未共同生活,因此按照法律规定,赵女士应当返还彩礼。
但赵女士说她本人没有收到过钱。
对此,法官认为,本案中宋先生提供的证据:一个银行取款凭证,然后在好几个亲友、介绍人的陪同下把彩礼交给丈母娘。丈母娘也承认收到了这笔钱。而法院在处理案件中,对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都倾向于做广义的理解,因为实际生活中,彩礼涉及的往往也是两家人的问题而不仅是新人双方的问题,因此,赵女士的这个说法,法院不予采信。在返还具体金额上,根据个案的情况,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还是会酌情考虑。比如像本案中,部分彩礼已经花去等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对于本案,法官经过多次组织调解,解释了法条,反复劝导,最后,双方调解离婚,赵女士同意返还8万元彩礼。
订婚给彩礼看看法官的提醒
类似彩礼纠纷的案例,这位承办法官办过很多,根据这些案例,承办法官总结了一些普遍的问题,或许可以给正在筹备婚礼的新人们提个醒,避免今后发生纠纷。
1.不少彩礼纠纷中,收钱的一方不承认收到过彩礼,如果给付人无法提供彩礼给付依据,可能承担相应举证不能的结果。
按民俗习惯,彩礼多采用现金形式,用红纸包好,由男方送到女方家中。发生纠纷后,如果女方不承认收到过金钱,男方在法律上就会很被动,很可能因此败诉。
因此法官建议,彩礼尽可能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支票的形式,并保留相应依据,即使在现金给付的情况下也要保留相关取款凭证,并在有证人的情形下交付彩礼。像本案中,宋先生这样,证据就比较充分。
2. 根据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种情形要求返还彩礼,对于“生活困难”该如何定义。
法官解释说,根据法律解释对该情形的从严原则,这里的“困难”是指绝对困难,也就是说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说给付前后生活水平发生悬殊变化。
3.彩礼返还诉讼时效多久,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法官说,一般此类请求会与离婚诉请同时提出,但就法律规定而言,采用的是普通诉讼时效,即两年。
如果是给了彩礼后,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给付人应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另一方要求返还彩礼,诉讼时效就此开始计算。
如果已经登记的,从离婚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自此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