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六合法院的原被告席上来了两个人:88岁的退休老干部李老先生和77岁的姚老太太。几年前,两人经人介绍认识,相处3个月后“闪婚”。不过,在一起6年后,李老先生一纸诉状将老伴起诉到法院,坚持要离婚。
这样的事情并非孤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黄昏恋”引发的家庭矛盾不在少数。根据南京市民政局的数据,今年7379对夫妻离婚,6旬以上老人占了8%。而再婚老人又离婚,矛盾主要源自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继承问题。
黄昏恋10对有9对成不了,即便结了婚,日子也不好过
财产分割和子女继承是最大“拦路虎”,专家呼吁更多宽容和支持
88岁老大爷打官司: 不离婚,我就活不长
2007年,李老先生的妻子去世了。2008年,经别人介绍,比他小11岁的姚老太太就以保姆的身份来到他身边。相处3个月,两人就领了结婚证。对此,李老先生的解释是“为了防止我赶她走,给人笑”。
两人在一起生活了6年,但在今年,李老先生却起诉离婚了。“我想离婚有三四年时间了。”他的理由是,结婚后,姚不但没有好好照顾他,甚至还虐待他,尤其是今年年初他生病需要住院,退休金的存折在老太太手上,但她不愿意拿出钱给他治病。
两人分居后,李老先生住到了自己儿子家中,而姚老太太仍留在两人共同租住的房子里。
昨天下午,李老先生在儿女的搀扶下坐上了南京六合法院的原告席,姚老太太则坐在对面的被告席上,两人在庭审前没有任何交流。
根据李老先生的描述,结婚后姚老太太就很少照顾他的生活,自己长时间卧床不起,她连床边都不沾,只是简单弄了点饭菜让他自己端着吃。此外,姚老太太经常出去玩,甚至因为赌钱惹上了麻烦,对方还吵到家里来。
“我要求离婚,不离婚就活不长。”李老先生说话的时候,气得直发抖。
77岁老太太不同意离: 我们感情没破裂
77岁姚老太太的态度是,坚决不同意离。她认为,两人结婚是有感情基础的,领证也是李老先生主动提出的。
“我没有坏心,一心一意对他,好好照顾他、服侍他。每天帮他洗漱、弄牛奶给他吃。法院可以去了解。”姚老太太说,有一次老伴得了重病,是她求医生救活老伴,“七天七夜我没睡觉。”老太太觉得,他们双方只是因为治病出资问题出现了矛盾,但感情并未破裂。她还特别提到,老伴曾立下一份遗嘱,婚后财产(老先生无房产)都归她,以此来保证她以后的生活。但老先生却表示,这份遗嘱是“伪造的”,“上面的章是我的没错,但那是老太婆自己偷拿去盖的,我不承认。”
姚老太太说,两人分居后,她曾给老伴送被子,他的儿子却不让进门。按她的理解,老伴提出离婚,其实是他的子女撺掇的,“他愿意回家,我还是可以照顾他,我不同意离婚,要靠他生活,我结婚就是为了跟他生活。”
据了解,李老先生每月退休工资接近3000元,而姚老太太没有收入来源。现在老先生提出离婚,工资存折也交给了儿子,两位老人之前租的房子5月份要到期了,因此老太太反诉李老先生,要求他每月支付1500元扶养费。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在征得同意后,法院将组织双方调解。
数据
今年南京有7000多对夫妻离了,6旬以上老人占8%
南京市民政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3月21日,南京已有7379对夫妻分道扬镳,其中,6旬以上老人占8%。
“虽然我们没有再细分这里面,有多少是原配夫妻,有多少是‘半路夫妻’。但从日常接待业务中可以发现,在这些离婚的老年人,再婚的大约占六成以上。”南京一家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是,再婚老年人也流行闪婚闪离。许多老年人找对象的心情十分迫切,丧偶的老人因为孤独,碰到了能说话的对象,就非常想再婚,有的还怕子女反对,两个老人悄悄去领了证。可因为彼此相处时间短,性格不合,再婚后难以建立起夫妻感情,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加上双方再婚前没有对婚后生活、财产等做出约定,这非常引发容易引发矛盾。如果这个时候子女再极力反对,离婚是必然的。
司法所工作人员:
10对黄昏恋,有9对成不了婚
鼓楼司法局湖南路司法所所长何海平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这几年,他们调解了很多起因“黄昏恋”引发的家庭矛盾。“可以说,10对黄昏恋,有9对成不了婚,有的经过多年调解,最终还是走不到一起。”何海平说,主要原因是子女的反对,“子女们不同意,老人们也不想和子女对立。”
就算是领了证的,日子也并不好过。在湖南路裴家桥社区,就有一对“黄昏恋”老两口差点离了。
19年前,葛大爷和离异的胡女士结婚,胡女士原本有个儿子。婚后两人又育有一个女儿。原本挺和睦的家庭,可是从去年开始,老葛发现,妻子经常拿钱贴补她的儿子,而女儿正在上大学,也正是用钱的时候,于是两人发生矛盾。
开始只是口角,后来老葛想到自己的房产将来要分给妻子和她的儿子,而不是全部归自己女儿,心中不安,提出离婚。妻子不同意,老葛就起诉到法院。街道司法所调解员向老葛解释说,他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即使他去世后,所有权也是属于妻子胡女士和他的女儿,与胡女士的儿子并没有关系。老葛这才打消了离婚念头。
财产分割和子女继承
是矛盾的主要源头
何海平分析,双方老人的财产分割、子女的继承问题是矛盾的主要源头。
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表示,再婚的老人重新组成家庭后,双方财产也面临重新分配,从而影响子女的财产继承。“老人的退休工资有限,最主要的矛盾都集中在房产分配纠纷上。”许辉说,按照我国的婚姻法和继承法,结婚后,一方老人去世,另一方则有权继承配偶的财产,“这样,子女原本享受完整的房产权就要被分割,和老人婚后的配偶共享,这个变化就带来诸多矛盾。”
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公证处了解到,目前来办理财产公证的夫妻中,以老年再婚的居多。“主要是为了子女。”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一类是经济条件相当的,两方进行财产公证,保证各自的财产归各自的子女所有;另一类是经济条件悬殊的,一般是男方收入较高,女方几乎无收入的,老人会订立遗嘱,房产归子女,婚后财产归女方,但保证女方住在自己的房子里,直到百年之后,“但实际情况往往是男方一走,女方就被其子女赶出门。”即使有公证遗嘱的法律支持,想要实际执行也比较困难。
重组家庭不好经营
老人幸福更需要子女支持
面对“黄昏恋”遭遇的此类现象,南京解蒙心理教育培训学校校长李萍分析说,这与现实社会过于追逐物质、功利有关,“很多子女都认为,亲情是虚的,钱才是实的,所以在追求自我财富和维护亲情方面,很多人都会选择前者。试问,是父母的幸福生活重要,还是争夺财产重要?”
李萍说,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健康状况、独立自主能力以及社交能力都随之下降,社会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小,更需要有人去关心去照顾,特别是丧偶、离异的老人,更需要找个伴,和自己一起度过大把的空闲时间。加上现在子女都因工作忙,与老人生活圈交集少,不能给老人更多陪伴,造成老人急需一个能说话聊天、相互关心的人。
“这个时候,作为子女,更应该为老人考虑,支持老人追求幸福晚年,而不是成为他们的阻碍和负担。”李萍呼吁说,“父母晚年生活的幸福,比留下多少的财产都更重要。” 子女可以事先商量好财产解决方案,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