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蕨溪法律服务所接到宜宾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代理函,办理一起因父母包办婚姻的离婚诉讼。
韦某成、李某两家近邻,关系一直较好,2004年12月28日双方的父母达成约定为其子女确立男女关系,李某受其父母的胁迫只得顺从于2005年元月与韦某成在一起同居生活,2006年11月29日生育一女。2009年5月19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0年9月3日生育一对双胞胎
李某被父母指婚后,因长期居住生活在山区,受其父母从一而终的封建思想束缚,对同居生活后不久就遭到韦某成的暴力打骂选择忍受,但韦某成却视李某的忍让为软弱,经常无故打骂李某,并控制李某出行,加之韦某成性格偏执,长期采用暴力恐吓方式强迫李某与其生活,长期的暴力伤害,使得李某的父母及亲友已无法忍受,对李某提出与韦华成分开已不再劝阻。韦某成的暴力伤害已彻底伤透了李某的心,决定通过法律援助起诉离婚。
虽然法院已经立案,但通过了解案情,可以看出山区交通、信息闭塞,造成封建思想没有得到彻底的根除。法律援助工作者杨宏决定深入韦某成家中做工作,通过耐心的开导和思想疏导,以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指出韦某成的过错,在教育、劝导中,韦某成深知自己的过错,在众人的面前下跪向妻子李某道歉,并做出保证以后不再使用暴力,努力工作承担起家庭责任。
受援人李某向法庭主动撤回起诉,看到一家人又高高兴兴的生活。办案人员感到欣慰,觉得自己的努力得到了成果。近年来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蕨溪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多措并举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