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法院并不完全掌握居民的婚姻状况信息,为解困局,禅城法院率先建立离婚信息共享机制
羊城晚记者 黄晓晴 通讯员 黄志庆 邱小华
明明通过诉讼离婚了,王小姐却被禅城法院判处要为前夫承担10万元债务,这让她十分困惑。追问之下,发现原来是前夫跟别人借钱时刻意隐瞒离婚信息,“拉”王小姐作为担保人骗取借款人信任。禅城法院掌握情况后,随即启动法律救济程序予以纠正。
17日,禅城法院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王小姐遭遇的“乌龙”,其症结在于民政、公安、法院三大婚姻状况记录体系之间信息互不共享。禅城法院近期出现多件因婚姻状况信息不一致而引发的“乌龙”诉讼,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该院主动“揽事上身”,决定今后凡是通过法院司法途径离婚的群众,其离婚法律文书将主动送至禅城区民政部门备案,由民政局录入婚姻登记信息系统,防止再摆“乌龙”。此举,在佛山市尚属首次。
事件
离婚十月仍要帮前夫还债
王小姐是清远连州人,定居于佛山。2013年4月,王小姐突然收到银行消息,她账户里的近5000元存款被佛山禅城法院强制划扣。
没有涉及任何诉讼,账户的钱怎么可能被无端划扣?王小姐急忙赶到法院。
原来,此事与其前夫有关。她前夫为生意周转,向孙某借了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并立下借据:“张××及其妻子均自愿担保该笔10万元借款,按时全额还清,如到期未还,本人及妻子名下房产、小车及一切经营业务的收益权均无条件抵偿给孙××。”借款日期赫然写着2012年3月29日。而这一天,王小姐已与前夫离婚九个多月。
更让王小姐惊讶的是,为取得借款人信任,其前夫还特意把他们二人的户口本抵押给对方,因为户口本上记录着二人为夫妻关系。
夫妻要离婚,要么到民政局作离婚登记,要么通过司法途径判决或调解离婚。王小姐是通过诉讼离婚的,离婚后,她并未及时去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信息变更手续,依然与前夫共用一个户口本,因此,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仍然显示为“已婚”状态。
但其前夫根本没有将此事知会王小姐,直到禅城法院判处王小姐对10万元债务承担还本付息的连带责任,并发生强制划扣王小姐账户存款之后,王小姐才知晓。
王小姐的遭遇虽然可以通过法院启动法律救济程序得到纠正,但孙先生却因被王小姐前夫欺骗而愤愤不平。
症结
公、法、民政局信息不共享
王小姐遭遇的“乌龙”,其症结在于民政、公安、法院三大婚姻状况记录体系之间信息互不共享。
一位民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公民的婚姻登记信息分布在三个部门,即:民政部门掌握了结婚登记和协议离婚的信息,法院保管了判决和调解离婚的信息,公安部门则拥有公民办理户口登记、变更等资料。但是,民政、公安、法院三大系统在区域范围内,并没有实现婚姻登记信息互通。婚姻信息变更依赖于当事人的主动提供,一旦当事人没有及时申请变更或有意隐瞒,那么,不同部门掌握的婚姻状况有可能完全不一致。
禅城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婚姻信息不一致,不仅给审判工作造成很大麻烦,也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像王小姐的前夫,就是利用了结婚信息不共享的漏洞去骗取孙先生的信任。而据了解,依靠隐瞒婚姻状况去骗取金融借贷的,王小姐一案并非个案。
另外,上述民政工作人员介绍:“婚姻信息不对称,更有不法分子利用这种信息漏洞,重婚、骗婚甚至做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破解
法院定期移送离婚法律文书
婚姻信息不共享是全国性问题,在佛山,目前全市各区的信息皆是不共享的,并非禅城一家。
不过,为解决婚姻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禅城法院在全市率先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建立离婚信息共享机制,确定,从2014年1月起,法院每月一次,把生效的离婚案件法律文书转送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由民政局录入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实现法院、民政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查询。
记者了解到,禅城法院已向禅城区民政局移送166宗诉讼离婚案件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