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区徐姓妇人与丈夫婚后聚少离多,生下一名女儿后,徐妇与陈姓男子发生婚外情,27年前为情夫生下儿子,由于她没有离婚,儿子仍登记为丈夫的儿子,丈夫毫不知情。
徐妇后来离婚,带儿子搬去与情夫同居,因情夫与丈夫都姓陈,她认为小孩不需改姓,但她一直担心当初瞒着丈夫帮儿子登记户口是犯法行为,不愿让儿子办理生父认领,以致于在法律上,儿子始终是前夫的儿子。
直到今年中,情夫过世,情夫家族的兄弟姐妹竟现身争产,徐妇相当不满,为了捍卫儿子获得遗产的权利,她只好向地检署自首,承认婚外情生下儿子,且没有经过丈夫的同意,悄悄将儿子办理户口登记,犯了伪造文书罪。
检方告知法律追溯期已过,没有刑事责任,徐妇喜极而泣;但徐妇儿子若要继承生父的遗产,还须另打确认亲子关系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