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同居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不会受理,除非该纠纷中存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情况。只有在双方办理了结婚证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乔某和丈夫许某二人同居五年后才领了证,不料却因琐事争吵不断。近日,富县法院审结了该案,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双方所生女儿由原告乔某抚养,被告许某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400元至其满18周岁;同时,依法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
2008年,乔某与许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二人便举行了婚礼,开始同居生活。2010年,他们的女儿出世。2012年,双方因家庭琐事争吵打架后,乔某便以侮辱罪对许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庭主持下,以许某赔偿乔某2万元,乔某自愿放弃对其刑事诉讼结案。2013年8月14日,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殴打,乔某致许某轻伤。同年9月9日,乔某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再次起诉许某,法院于同年11月4日作出判决。之后,在处理乔某伤害许某一事时,双方又达成结婚的意向,并于同年11月20日办理了结婚登记,继续共同生活。2014年7月底,双方再次因琐事发生冲突后,乔某于同年8月4日离家出走至今,并提出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虽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但均不能相互体谅,也不能正确处理家庭事务,经常发生争吵打架,甚至相互伤害,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遂作出以上判决。
在该案例中,如果乔某与许某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法院就只会双方的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做出处理,对于同居关系的事实是不会处理的,因此,广大朋友在婚姻中如果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咨询律师做指导,以免在婚姻生活中留下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