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
深圳离婚律师
网
夫妻债务
|
离婚赔偿
|
涉外婚姻
|
遗产范围
|
法定继承
|
遗嘱继承
|
涉外继承
|
新闻资讯
网站首页
律师简介
判决文书
服务范围
收费标准
联系我们
律师简介
更多>>
深圳离婚网是由广东大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志律师团队建立,该律师团队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其团队成员均拥有丰富的处理婚姻家事类案件的经验。团队负责人程志律师尤其擅长于婚姻家事业务。
程志律师团队专注婚姻家事,包括婚姻指导、婚姻修复、婚姻调解、财产继承、分家析产等领域。团队律师将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师业务领域与律师的专业法律知识相结合,充分运用社会心理学、婚姻心理学、婚姻法等方面的知识,解决当事人在婚姻家庭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且十分有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对症下药,使绝大部分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生活重归于好,对后续工作进行拜访、跟踪、落实,当事人对团队的工作态度、服务水平满意有加,赞誉不绝。在委托人前来咨询阶段,团队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诸多方面进行考虑,劝和不劝离,力求使家庭重归和好。在委托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团队对委托人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离婚损害赔偿等方面争取到利益最大化。
秉承“专业分工,精益求精”的服务宗旨,本律师团队将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欢迎广大客户前来咨询并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
联系我们
更多>>
深圳离婚律师
程志 律师
手机:189-4873-3825
邮箱:13724278352@163.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39号国速大厦B座11E
律所:广东大商律师事务所
您的位置: >
深圳离婚律师
>
财产分割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深圳离婚律师
程志律师 联系电话:18948733825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
离婚
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对此,《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深圳离婚律师,深圳离婚纠纷律师,深圳离婚房产律师,深圳离婚律师哪个好,深圳好离婚律师,深圳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深圳离婚房产纠纷律师,深圳继承律师,深圳离婚诉讼律师
律师简介
|
服务范围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归
深圳离婚律师
网 所有 {
网站管理
}
keywords: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39号国速大厦B座11E 法律咨询热线:18948733825
本站关键词: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