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女士:两个人都退休了,现在要离婚,请问律师他们的养老保险金是否要分割?如果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在共同财产分割方面是否可以多分?
刘律师: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你所问的养老保险金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割的。其次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是可以适当多分得财产,这个自由裁量权是由法官去行使的。
沈小姐:我和前夫法院判决离婚,房子给我孩子给我,我支付他一半房款。现在他要求我一次付清,但我又要养孩子又要供房,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和他协商分期付款他不同意,说如果我不按判决一次性付清房款他就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请问律师,他申请强制执行的话,法院会拍卖我房子抵债吗?
刘律师:虽然你前夫可以到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这套房子是你唯一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拍卖你的房子的。
张先生:我在某工业园09年租了一处地方,同年喊朋友帮忙砌围墙,他就又出去请了几个小工来帮忙,在砌围墙过程中,一小工头部被砸伤,治疗完后自己去做鉴定为9级伤残,现在诉至法院,被告是朋友公司(该公司为11年成立),朋友问怎么办?
刘律师:该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当时事发时该公司未成立,租赁土地的是你,而你朋友喊人来帮忙也应当承担责任,因为他们之间属于雇佣关系,但是伤残鉴定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是其单方申请所做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